新勞動法下員工調整優化實操策略與勞資談判
2025-07-01 17:12:41
講師:鐘永棣 瀏覽次數:380
課程描述INTRODUCTION
日程安排SCHEDULE
課程大綱Syllabus
企業痛點
外界因素或內部因素的變化,往往導致企業不得不調整戰略定位與經營策略,進而調整組織架構,重新定崗定編定員,最終不得不對部分員工進行調崗、調薪、調地點,甚至解除勞動合同、終止勞動關系。然而勞動法律法規,對企事業單位的用工行為有著嚴格的要求,操作不當則很可能引發勞動爭議,甚至引發群體事件。為此,我們特舉辦此次課程,對各種操作策略進行分析,提出專業的實務建議,以規避或減少相關風險,爭取能順利完成對相關人員的調整與優化。
適用對象
總經理、人力資源總監、經理
課程亮點
1. 建立系統認知:掌握用工風險規律、法律框架及裁判邏輯,明確風險成因與防控重點。
2. 科學決策優化:精準選擇調整對象,合理規劃內部調整與解除策略,提升資源配置效率。
3. 強化實操能力:精通調崗、薪酬變更、合同解除等全流程操作,規避法律風險,妥善處理特殊員工問題 。
課程大綱
一、重構你的思維與認知
1. 用工風險、勞動爭議,是否存在行業特征、地方特征?
2. 用工風險、勞動爭議,預防與應對,哪個更重要?
3. 在預防用工風險、勞動爭議方面,您達到了哪個水平?
4. 用工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?
5. 哪些風險是無法避免的,哪些風險是可以避免或控制的?
6. “以事實為根據,以法律為準繩”如何理解及應用?
7. 同案不同判、類案不同判的現象為什么會出現?
8. 我國勞動關系的法律框架;
9. 勞動法對企業優化、調整人員提出哪些要求?
二、優化調整策略選擇
1. 誰可能成為被優化調整的對象?
2. 是優先內部調整還是直接解除?
3. 內部調整,是調整哪些內容?
4. 解除的類型有哪些,適用時如何判斷先后順序?
三、內部調整
1.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調整工作崗位?
2.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調崗需征得員工同意?
3. 與員工協商調崗前,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?
4. 如何選擇協商溝通的時間、地點?
5. 協商溝通期間,需注意哪些細節?
6. 協商溝通期間話術設計與真實案例分享;
7. 員工不勝任工作,用人單位調整其崗位需變更勞動合同嗎?
8. 可否對三期女職工進行調崗?
9. 安排待崗、放長假,是否可行,需注意哪些細節?
10. 關聯企業之間的借調或轉移關系有哪些法律風險,如何操作?
11. 法律上如何界定與證明員工“不能勝任工作”?
12. 法律角度下的績效面談需注意哪些細節?
13. 以末位淘汰方式能否調崗降薪?
14. 調整工作崗位后,可以調整薪資標準嗎,如何操作?
15. 如何通過薪酬調整處理員工失職、違紀等問題?
16. 什么情況下可以扣減員工的工資?
17. 用人單位能否單方面取消非法定福利待遇?
18. 合同中約定多個工作地點,以方便日后調整,是否成立?
19. 在地級城市范圍內調整工作地點,員工是否必須服從?
20. 勞動合同其他條款變更風險分析與防控;
21. 勞動合同變更征詢函、通知書、協議書的撰寫要點?
四、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
(一)個人辭職
1. 員工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即自行離職,用人單位能否扣減其工資?
2. 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內,用人單位批準其離職,可能有風險,如何化解?
3. 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后,用人單位批準其離職,也可能有風險,如何化解?
4. 面談時引導個人辭職需注意哪些細節?
5. 個人主動辭職時需注意哪些細節?
(二)協商解除
1. 面談時引導協商解除需注意的細節;
2. 能否與“三期女職工等處于特殊保護期間的員工”協商解除?
3. 如果勞動者同意,經濟補償能否打折,少給一些?
4. 協商解除協議書的撰寫要點。
(三)試用期解除
1. 試用期滿后解除新員工要不要賠償?
2. 試用期最后一天解除勞動合同,賠償概率為70%,如何化解?
3. 試用期滿前幾天解除勞動合同,賠償概率為50%,如何化解?
4. 試用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有哪些?
5. 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范圍包括哪些,如何取證證明?
6. 出現“經濟性裁員”,優先裁掉試用期的新員工,合法嗎?
(四)轉正后常規解除
1. 對于患病員工,能否解除,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風險?
2. 以“組織架構調整,無合適崗位安排”為由解除,需注意哪些細節?
3. 以“不能勝任工作”為由解除,需注意哪些細節?
4. 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均需提前30日告知勞動者?
5. 解除勞動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會的意見,是否構成違法解除?
6. 裁員,有哪些策略;如何履行相關流程與手續,如何保留相關證據?
7. 特殊保護期內的員工,能否解除?
8. 如何撰寫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》?
9. 如何送達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》?
(五)違紀解除
1. 用人單位如何收集證據違紀違規證據?
2. 與違紀員工溝通、談判過程中需注意哪些細節?
3. 與違紀員工溝通、談話話術設計與真實案例分享;
4. 對于違紀員工,應該在什么時間內處理?
5. 續簽勞動合同后,能否追究員工上一期合同內的違紀責任?
6. 怎樣理解“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”?
7. 如何在《懲罰條例》中描述“一般違紀”、“較重違紀”及“嚴重違紀”?
8. 怎樣理解“嚴重失職,營私舞弊,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”?
9. 如何界定“重大損害”,“重大損害”是否必須體現為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?
10. “錄音錄象”證據,仲裁與法院是否采信;用人單位內部OA系統上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;電子郵件、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?
11. 特殊保護期內的員工,能否解除?
(六)終止與離職
1. 解除與終止有什么區別?
2. 終止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日告知勞動者?
3. 能否單方終止事實勞動關系?
4. 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,用人單位能否單方終止?
5.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,特殊保護期內的勞動者如何處理?
6. 如何判斷合法解除終止、違法解除終止?
7. 如何舉證證明勞動者自身原因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?
8. 用人單位不出具《離職證明》的,有什么法律責任?
9. 辦理離職手續時需注意哪些細節?
10. 相關經濟補償如何核算?
五、勞動爭議化解與應對
1. 用人單位敗訴的原因主要有哪些?
2. 仲裁和法院在處理案件時,如何適用法律法規?
3. 勞動爭議化解和應對的基礎:用工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及其合法性前提條件;
4. 如何通過協商、談判化解、處理離職前后的勞動爭議訴求?
5. 什么是公開審理,其風險有哪些,如何避免?
6. 申請仲裁的時效如何計算;如何理解“勞動爭議發生之日”?
7. 舉證責任如何分配,無法舉證的后果有哪些?
8. 管理者必須掌握的證據三性要求:合法性、真實性、關聯性;
9. 企業真實案件證據分享、探討與建議。
培訓講師:鐘永棣
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專家
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
資歷背景
國內*勞動法與勞動管理關系實戰專家
勞動仲裁員、勞動爭議預防與應對專家
人力資源管理師、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
勞動關系協調師、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
國內原創型、實戰型、顧問型的培訓師
授課風格
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融入實際管理案例當中,將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有機地整合在一起
學員參與討論、互動,課程生動有趣,深入淺出,實戰型超強,讓學員即時學以致用
授課經驗
建設銀行、農業銀行、工商銀行、光大銀行、廣東發展銀行、農村商業銀行、廣州電信、深圳移動、東莞移動、河北恒信移動、廣東廣電網絡股份、廣藥集團、廣東一品紅藥業、廣東二天堂連鎖、廣東信東醫藥、廣州中一藥業、海南養生堂、江蘇大全集團、美的集團、施耐德電氣等
轉載://cqdwzx.com/gkk_detail/32430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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